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聚焦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管理】
编者按: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促进了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在此背景下,中央单位、地方财政将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引入政府采购领域,先后创新搭建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等线上交易场景。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借鉴成熟电商平台的模式和经验,在解决单位自行或分散采购项目,以及小额零星货物和服务类采购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不仅采购周期短、成本低、效率高,而且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用户满意度高。而商品管理是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基础,也是采购单位、供应商、监管部门、运营方关注的重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电子卖场商品标准化体系的“来时路”
■ 张红波 陶炜 黎娴
近几年,各地广泛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因其直购模式带来的便捷性、高效性而广受关注。在网上超市模式下,无论是供应商经营店铺、采购人比价购买,还是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商品都是核心的要素或基础。
内涵:何为商品管理及商品标准化
商品管理需要保障商品信息规范、价格合理、质量可靠、合法合规,基础是商品的确定性。换言之,商品管理需先明确商品的类目、型号、参数等,才能实现比价或者检验商品是否符合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因此,标准化建设是商品管理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决定了商品的管理能力和管理质量。
商品标准化的目的是让商品可看、可查、可比、可管。一般来说,商品信息包括类目、品牌、型号等参数信息,价格、库存等销售信息、节能环保等政策信息,以及配送、安装等服务信息。
由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存在周期性调整、各地标准有所不同,以及部分品目分类不够细化等原因,并不适合直接作为发布商品的类目使用。据财政部2022年9月发布的最新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显示,仅货物类品目就有八大类3000余项,根据如此海量的品目制定发布商品所需要的、稳定的、科学的商品类目、类目属性以及填写规范,这将是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现状:各方需求不同,缺乏统一标准
商品是电商平台体系的最小单元,是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细胞”。在各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里的商品少则几万件,多则上百万件,且政府采购相关方对于商品管理的期待各不相同,如何做好商品管理是一个重要课题。
比如,采购单位希望“想买买得到,想买买得好”,商品价格合理,质量可靠,服务无忧;供应商希望解决商品上架难、审核慢、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希望有合规、便捷的后台管理工具和可靠的进货渠道;监管部门希望实现商品可查可比,价格可控,提高事前审查、事中预警、事后审查的效率和质量;平台运营方希望及时发现商品违规行为,建立商品衡量体系和管控工具,提升商品管理效率。
数字化时代,搭建商品标准化体系是必由之路。目前,各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在这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商品信息缺乏统一的标准,加之各大电商平台或者企业都搭建了自己的商品标准化体系,很难对商品的唯一性进行识别;信息孤岛的存在导致商品数据无法共享,导致商品信息缺乏有效的应用等。此外,电子卖场由于订单量大、批量小,提高了同种商品的采购成本,供应商报价异常、偏离时缺乏价格谈判的依据,产品性能缺乏明确标准,导致检验困难。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对各行各业的标准进行统一,建立标准数据库,提高上下游协同管理的效率,降低交易和运营成本。
探索:筑牢三层标准商品体系
在建立标准商品体系之前,应明确与“商品类目属性体系”相关的几个概念。商品类目,是商品体系的核心,事关采购人快速定位和检索商品、供应商合理描述商品,以及运营方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类目属性,包括制定商品分类、属性项及填写的规则;商品属性,则是针对某一类商品描述的信息。
商品属性和商品类目是紧密关联的,需要依据商品末级类目进行配置。例如,笔记本电脑的一级类目为“3C数码”,二级类目为“电脑/服务器/工作站”,三级类目为“笔记本电脑”,属性信息包括品牌、型号、屏幕尺寸等几十项。
主流电商的商品类目一般为三至四级,是树形结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借鉴了主流电商的经验,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和各地集中采购范围进行设置。当前,各地集中采购目录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各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类目的差异。有些省份还将类目设置的权限下放,允许市(区)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增加类目等。但从长远来看,相对统一的商品类目更有助于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商品标准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提升供应商服务质量。
除了前台商品类目外,电子卖场还有后台类目、店铺分类等维度。运营方和供应商会通过后台类目对商品进行统一和标准化的管理,店铺分类则有利于商家对商品归类及制定规则,方便用户更准确地找到或者搜索商品。商品模板库和标准商品库是在此基础上标准化的升级。
建议:构建统一的商品标准体系
商品标准化是商品管理的基础,但标准化建设无法一蹴而就。
政府采购的商品有两个特点。一是商品的流通链很长,商品标准的使用方,例如平台、分销商,恰恰不是标准的源头方,政府采购商品标准的建立需要行业上下游共同推动。二是政府采购的商品范围远远大于个人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包含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还有大量专业设备。目前,各大平台或企业都在建立自己的标准,这也给标准化建设增加了难度。
为此,笔者建议,鼓励各平台发挥其在各自行业或领域的专业优势,建立自己的标准体系,在条件成熟时由财政监管部门牵头,融合各方数据,共同建设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标准体系,共享标准商品库。
在具体执行时,可以优先解决集中采购目录内、政府采购量大的重点品类,统一行业标准,完善商品唯一性的识别。此外,推动各行业、各大平台、各家企业的交流合作,加强信任联合,打破数据壁垒,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有效利用社会资源降低商品的运营成本。
(作者单位:政采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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