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二三里资讯
近日,沈阳市民马先生向二三里资讯反映称,他在前几天的房交会,认购了一套保利达翠堤湾的房子,但在交首付时,却发现房子的产权只剩37年了。他认为销售人员在卖房时,隐瞒了这一重点信息,对他造成了误导。马先生提出退回定金,却遭到拒绝。
据马先生介绍,他刚大学毕业不久,是带着父母的积蓄想在沈阳买房安家。他一直以为,住宅楼都是70年产权,所以在认购时并没有特别关注这个问题。但当他交首付签合同时,才发现了37年产权这个现象。
马先生说:“我在看购房合同时,才发现房子产权只剩37了。”“房子产权当然越长越好,我一直觉得只有公寓才是这么短的产权。如果销售人员提前说明产权只有37了,我是绝对不会认购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马先生表示,虽然37年的产权并没有对他造成短期内实质的损失,但相比于70年产权的房子,这37年产权,想想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于是,马先生以销售人员未提前告知为由,向售楼处提出退定金。
“他们都不理我。那销售人员也不回我的信息了。今天还给我寄了通知函,告诉我必须在5月24日之前交首付。”马先生说。
5月18日,二三里资讯电话联系到该楼盘售楼处,对于马先生的诉求,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且无领导电话,并且不知道由谁来对接马先生。但工作人员承认,此处楼盘是2013年开始建设,共50年产权,目前产权确实已不到40年。
可是售楼员表示,后续还会开发四期、五期住宅,那后续的房子产权岂不是更短?
对此,售楼员未予回复。
马先生要求退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售楼员是否隐瞒了产权时间短的问题,马先生最终能否获得退款。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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