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3-013
【资料图】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注册资本
的 50%,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102,862,280.6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 328,521,953.71 元,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有序开展,且公司自有资金采用现金管理的收益
较低,实施利润现金分配更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保证日常
运营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利润分配比例
的规定,拟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328,521,953.71 元制订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权益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68,850,000 股,预计共派送现金
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
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议;
议;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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