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广
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项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及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大特
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 号)的核准,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41,80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7.16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28.80 万元,扣除总
发行费用人民币 7,775.0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953.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20〕5-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
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现有
产品及解决方案体系的进一步升级与扩充,旨在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计划使用募集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 金金额
合计 71,000.00 63,953.76 42,606.44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7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
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
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大特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大特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 孙 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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